关于召开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党建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各设区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工商联党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部分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省委书记苏荣同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现场会会议要求,切实推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扩大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经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研究,决定召开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5日。14日下午报到,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滨江宾馆6号楼三楼大会堂。
报到地点:滨江宾馆5号楼一楼大厅。
二、参加人员
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各设区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组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书记,部分重点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
三、主要内容
1.传达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省委书记苏荣同志关于非公党建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现场会会议要求。
2.总结前一阶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有关事项
1.请各设区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准备党建工作书面交流材料;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和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起草了《关于大力开展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请各设区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7日前将交流材料和意见、建议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xsxdc@126.com。
2.会议不安排接送站,参会人员请自行前往滨江宾馆报到。会议期间住宿费、餐费由会议承担,往返交通费等其他费用自理。
3.请务必将会议回执于11月10日前传真至省工商联宣传调研处。
联系人:杨 旭 唐迎丰
电话:0791-86775844(兼传真)18679126806
附件1:《关于大力开展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附件2:会议回执
中共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2011年11月1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关于大力开展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定稿.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会议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