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商联:
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已开展了十年。随着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这项调研工作已在政府、民营企业和社会中产生了较大的积极影响,成为工商联今后每年的重点调研工作之一。2009年全国工商联将继续开展第十一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此调研主要是了解和掌握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为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民营企业的发展规律提供依据,为各地党委、政府部门分析本地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同时,在调研中可以发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工商联及其他相关部门能够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二、调研范围
此调研以营业收入总额作为基本指标,凡本地区2008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以上(含3亿元)的民营企业均在统计范围之内。营业收入总额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其它收入的总和。
三、调研内容
1、调研的内容分别为《2008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情况调研表》(表一)和《2008年度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调查表》(表二)。
2、调研表二在2007年的基础上做了部分改动,填报时请认真审阅。
3、所报数据的时间范围是: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经营情况。
四、调研的组织和实施
各设区市工商联根据调研表的内容,组织上规模民营会员企业认真填写。调研表格不够,可以复印或者到全国工商联的网站上下载。
五、填表要求
1、各设区市工商联负责对本地区企业报送的调研表进行审核、盖章、汇总。
2、总公司(集团)企业由所在注册地工商联负责上报。
3、企业填写的各项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填写后须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后方为有效。
4、集团企业下设多个子公司的,其各项经济指标应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报表的规定上报。已合并报表进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若集团公司已上报,子公司就不再进入调研排序。
5、以出租店铺收取租金收入的商业房地产企业,营业收入额应只计算本企业租金收入及其它收入,承租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不能合并计算。
6、调研表一律打印,不得手写,不得使用传真件,以避免出现差错。
7、各市工商联请于2009年4月5日前以公函形式将参加调研企业清单报我会经联处(附数据库软盘及企业填写的原始表格)。
六、有关说明
1、《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2008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表》将在江西省工商联网站上公布,各市工商联以及参与调研的企业可以通过网上下载调研通知和调研表。
网址名称:http://www.jxfic.gov.cn
2、由全国工商联向所有参加调研的企业发放证书。
3、调研排序结果将在中华工商时报、全国工商联网站上发布。
4、调研分析报告也将在中华工商时报等刊物上发表。
5、此调研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联系单位:江西省工商联经济联络处
联 系 人:刘 斌
联系地址:南昌市百花洲路16号(邮编:330008)
联系电话:0791-6775744
传 真:0791-6791126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国工商联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通知_附件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