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2011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和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我会实际情况精神,就全力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为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二十周年,各处室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确定宣传内容。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
(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政方针的宣传。宣传各处室按照十七大关于“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要求,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举措和成效。
(三)宣传省工商联年度综治工作要点,宣传我会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的情况。
(四)宣传我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维护机关干部职工权益,切实解决干部职工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的工作成效。
(五)宣传各处室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平安机关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行程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宣传形式
(一)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切实做到报刊有字、广播有声、网络有影,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利用标语、板报、宣传画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广泛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热情,提高干部职工对和谐平时机关建设的知晓率。
(三)机关各处室要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要认识宣传工作重要性。加强领导,切实提高认识。通过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群防群治,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和震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要突出集中宣传和时段性宣传。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做到集中宣传活动有内容、有声势、有效果。除集中宣传日外,要精心策划,在不同时段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保证综治宣传活动高潮迭起,精彩不断。
(三)要有针对性地确定宣传内容。各处室要围绕《通知》确定的重点宣传内容,结合各处室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要搞好信息反馈。会综治办将对各处室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综治考核重点内容。
省工商联
201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