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会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全省“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民企活动蓬勃展开,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干部职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上下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江西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结合我会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继续推动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民企活动,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满足机关干部职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法用法的需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机关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治理的理念,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谐企业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干部职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科学发展中教育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利益。
3.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在立足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现状这一基础上,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在机关上下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高潮。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民主法治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机关上下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学习宣传关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突出抓好社会治安综治治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企业维权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应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坚决杜绝无需上访。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机关上下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企业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八)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民企”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机关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民企”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企业自治和服务能力,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九)深入推进依法治会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依法治理,鼓励机关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法治立会”创建活动,按照省普法办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综治进民企”,维护和谐稳定,开展法律服务维权,排除不稳定因素,积极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推动民企稳定发展,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创造新业绩,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做出新贡献。
三、对象和要求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和重点。广大机关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结合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自觉学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重点加强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企业主和职工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的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核时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核时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处要跟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处室的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在机关上下营造浓郁的普法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处室实际,制定宣传教育年度计划,作出具体安排,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严格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经常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我会落实规划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责任明确,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奖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三)推进阵地建设。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通过板报、网站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支持全民普法教育工作。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把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行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重视法制宣传理论研究。深入企业、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及时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探索完善与各部门的对口联系机制建设,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与时俱进、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