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尽管遭遇到全球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的冲击,江西省民营经济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弘扬井岗山精神”的要求,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变危机为生机,变经济波动期为发展机遇期,克服了各种不利因素,依然保持了快速发展的趋势,呈现出企稳回升、向好发展的态势,为江西经济回升向好、加快崛起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江西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情况和特征
2009年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大约可概括为三个“二分之一”和三个“三分之二”,即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从业人员、税收分别达到全省GDP、全省税收、全省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增加值、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创汇分别超过了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额、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二。
1、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继续超过五成
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总量持续高速扩张,经济增加值4年内连上3个台阶,2006年超过2000亿元,2008年超过3000亿元,2009年又突破了4000亿元,达到4090.59亿元,比上年增长16%,比前年增长43.28%,增幅高于全省GDP2.9个百分点;占全省GDP比重达53.9%,比上年提升0.9个百分点,比前年提升1.7个百分点。
2、非公有制经济就业占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近五成
2009年,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数增速不减,从业人员达1137.51万人,比上年增加57.5万人,增长5.3%,比前年增加104.39万人,增长10.1%;非公有制经济占占江西省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比重由上年的44.91%提升至46.52%。其中,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达217.67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24.84%,比前年同期增长15.56% 。
3、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占税收总额比重超过六成
2009年,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497.43亿元,比上年增长31.85%,比前年增长78.87%,较江西省税收平均增幅快9.8个百分点;占江西省税收总额的比重达到60.14%,比上年提高4.47个百分点,比前年提高10.34各百分点,对江西省税收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为80.42%;占江西省财政总收入的53.56%,比上年提高7.37个百分点,比前年增长11.76个百分比,对全省财政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07.38%。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缴纳国税收入276.6亿元,同比增长38.8%,占全省国税收入比重55.4%;非公有制经济缴纳地税收入218.9亿元,占地税收入总额的66.8%,比上年同期增长42.4亿元,同比增长24%。2010年6月,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349.08亿元,同比增长62.03%,较2009年平均增幅快30.18个百分点。
4、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七成
江西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发展加快,截至2009年底,江西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6435家,比上年底增加902家,比前年底增加2213家;完成工业增加值1897.37亿元,比上年增长27.33%,比前年增长32.18%,高出国有控股工业22.8个百分点;对全省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93.2%,拉动工业增长18.7个百分点;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继续提升,较上年提高4.13个百分点,比重达72.68%,较前年下降8.8%。
5、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超过七成
2009年,江西省非国有投资增势强劲,完成投资4860.0亿元,增长43.3%,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上年的71.5%提高到73.2%。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713亿元,比上年增长42.2%,占江西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0.95%,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6、非公有制经济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超过八成
2009年,江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出口创汇62.83亿美元,同比增长3.61%,增长平稳,较江西省平均水平高出8.31个百分点;占江西省外贸出口总额的85.33%,比重继续提升,比上年提高6.84个百分点。民营企业累计实现外贸进出口35.16亿美元,同比增长36.3%,增速较前11个月提升 16.9个百分点,占江西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27.76%。民营企业累计出口30.97亿美元,同比增长32.8%,增速较前11个月提升14.1个百分点,占江西省外贸出口总额的42.06%,比2008年上升12.3个百分点,是拉动江西出口快速回升的重要力量。其中,12月份当月出口6.04亿美元,同比增长2倍。民营企业进口4.19亿美元,增长98.1%。
7、个体私营经济数量、规模增速迅猛
截至2009年底,江西省实有私营企业136628户,比上年增长20.73%(数据来源为工商局,另非公办数据为:私营企业户数达到12.39万家,增长21.11%);注册资金达到2477.1亿元,增长29.05%。实有个体工商户839578户,比上年增长13.90%;注册资金达到330.16亿元,增长33.44%。私营企业户数增速迅猛,比上年增加2.1万家,占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实体的比重由上年的12.28%提升至12.86%。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416户,比上年增长90.15%。
二、第二次经济普查江西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的江西省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发展情况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江西省共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695787户,比2004年,增加44109户,增长6.8%(详见表1)。
表1: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数
|
|
单位数(个) |
比重(%) |
|
合 计 |
695787 |
100.0 |
|
第二产业 |
55454 |
8.0 |
|
第三产业 |
640333 |
92.0 |
2008年末,企业法人单位78541个,比2004年增加21983个,增长38.8%。其中,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共12634个,增加5661个,增长81.2%;私营企业52526个,增加20733个,增长65.2%;其他内资企业1873个,增加905个,增长93.5%(详见表2)。
表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
|
单位数(个) |
比 重(%) |
|
合 计 |
78541 |
100.0 |
|
内资企业 |
76867 |
97.9 |
|
联营企业 |
228 |
0.3 |
|
其他联营企业 |
63 |
0.1 |
|
有限责任公司 |
9509 |
12.1 |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9375 |
11.9 |
|
股份有限公司 |
2897 |
3.7 |
|
私营企业 |
52526 |
66.9 |
|
其他企业 |
1873 |
2.4 |
|
民营企业合计 |
66734 |
86.8 |
江西省第二、三产业单位大部分集中于赣北地区,单位拥有量自北向南呈递减趋势。赣北地区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423610个,占60.9%;赣中地区133087个,占19.1%;赣南地区139090个,占20.0%。
表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
|
数量(个) |
比重(%) |
|
合 计 |
695787 |
100.0 |
|
南 昌 |
80829 |
11.6 |
|
景德镇 |
27701 |
4.0 |
|
萍 乡 |
38423 |
5.5 |
|
九 江 |
73465 |
10.6 |
|
新 余 |
17109 |
2.5 |
|
鹰 潭 |
17573 |
2.5 |
|
赣 州 |
139090 |
20.0 |
|
吉 安 |
85668 |
12.3 |
|
宜 春 |
85778 |
12.3 |
|
抚 州 |
47419 |
6.8 |
|
上 饶 |
82732 |
11. |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46470户,占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总数的6.7%;交通运输业101282户,占14.6%;批发和零售业379751户,占54.6%;住宿和餐饮业56942户,占8.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7287户,占8.2%(详见表4)。
表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
|
单位数(户) |
比重(%) |
|
合 计 |
695787 |
100.0 |
|
工业* |
46470 |
6.7 |
|
建筑业 |
8984 |
1.3 |
|
交通运输业 |
101282 |
14.6 |
|
批发和零售业 |
379751 |
54.6 |
|
住宿和餐饮业 |
56942 |
8.2 |
|
房地产业 |
634 |
0.1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538 |
0.7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57287 |
8.2 |
|
教育 |
2928 |
0.4 |
|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
24032 |
3.5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348 |
0.8 |
|
其他 |
7591 |
1.1 |
|
*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从业人员
2008年末,江西省第二、三产业单位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数为795.36万人。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193.16万人,增长32.1%。在从业人员中,单位从业人员615.52万人,占77.4%;有证照的个体经营人员179.84万人,占22.6%。在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非公有制经济类型单位的从业人员共254.1万人,占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41.3%,其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14.7万人。私营企业和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共407.9万人,占单位从业人员总数的51.3%。与全省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较,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占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比例上升了13.2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企业创造的就业岗位增加了103.4万个,增长92.8%。
3、企业资产总额
2008年末,江西省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21488.94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9880.82亿元,增长85.1%。其中,私营企业资产总额3697.5亿元,增加2744.68亿元,增长288.1%。(详见表5)。
表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额
|
|
资产总额(亿元) |
比重(%) |
|
合 计 |
21488.94 |
100.0 |
|
内资企业 |
19724.90 |
91.8 |
|
联营企业 |
21.02 |
0.1 |
|
其他联营企业 |
3.01 |
0.0 |
|
有限责任公司 |
3679.51 |
17.1 |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3046.53 |
14.2 |
|
股份有限公司 |
5261.36 |
24.5 |
|
私营企业 |
3697.50 |
17.2 |
|
其他企业 |
887.09 |
4.1 |
|
民营企业合计 |
12895.49 |
60.0 |
4、企业实收资本
2008年末,江西省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实收资本总额为3965.32亿元,比2004年末增加1890.65亿元,增长91.1%。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法人资本1177.96亿元,增加620.68亿元,增长111.4%;个人资本1451.95亿元,增加950.11亿元,增长189.3%。
5、第二产业
(1)工业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江西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1790个,比2004年末增长28.8%,单位中,私营企业32016个,占76.6%;其余类型企业6413个,占15.3%。从业人员275.01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43.7%,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占54.3%,其余类型企业占20.4%(详见表6)。工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46470户,从业人员23.64万人,分别比2004年末下降12.0%和17.8%。
表6: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41790 |
2750095 |
|
内资企业 |
40609 |
2392670 |
|
联营企业 |
95 |
4287 |
|
其他联营企业 |
27 |
949 |
|
有限责任公司 |
3677 |
441084 |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3643 |
392680 |
|
股份有限公司 |
730 |
99123 |
|
私营企业 |
32016 |
1492096 |
|
其他企业 |
786 |
14793 |
|
民营企业合计 |
37202 |
1999641 |
(2)建筑业企业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江西省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027个,单位中,私营企业1340个,占44.3%;其余类型企业1087个,占35.9%。从业人员76.14万人,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占23.1%,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25.3%,其余类型企业占9.9%(详见表7)。建筑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8984户,从业人员5.83万人。
表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
企业法人(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3027 |
761426 |
|
内资企业 |
3007 |
760087 |
|
联营企业 |
8 |
1389 |
|
其他联营企业 |
2 |
100 |
|
有限责任公司 |
737 |
203690 |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725 |
192864 |
|
股份有限公司 |
218 |
53788 |
|
私营企业 |
1340 |
175872 |
|
其他内资企业 |
72 |
2878 |
|
民营企业合计 |
2357 |
425502 |
6、第三产业
(1)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江西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5765个,比2004年末增长53.1%,单位中私营企业9699个,占61.5%(详见表8)。从业人员29.31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40.0%,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占46.3%。
表8: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
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15765 |
293131 |
|
内资企业 |
15681 |
288711 |
|
联营企业 |
56 |
885 |
|
有限责任公司 |
2057 |
55564 |
|
股份有限公司 |
689 |
24522 |
|
私营企业 |
9699 |
135709 |
|
其他内资企业 |
476 |
5806 |
|
民营企业合计 |
12977 |
222486 |
(2)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08年末,江西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955个,比2004年末增长52.9%,单位中私营企业2065个,占69.9%。从业人员11.05万人,比2004年末增长40.3%,从业人员中私营企业占56.9%(详见表9)。
表9: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
|
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2955 |
110538 |
|
内资企业 |
2883 |
102586 |
|
联营企业 |
4 |
77 |
|
有限责任公司 |
174 |
11482 |
|
股份有限公司 |
87 |
4029 |
|
私营企业 |
2065 |
62880 |
|
其他内资企业 |
118 |
2759 |
|
民营企业合计 |
2448 |
81227 |
注释: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由国家统一部署,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江西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11个设区市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36个普查小区的6318个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抽查比例约为2.87‰),个体经营户5214户(抽查比例约为4.60‰)。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2‰,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民营企业是指登记注册类型除外资和国有、集体以外的内资企业。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三、江西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蔓延,对江西省民营经济冲击逐渐加大,并在许多方面加重了江西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中各种困难和问题。
1、竞争能力较弱
一是总量小。近年来,江西省经济总量虽然增速快,但由于起点低、基数小,全省经济总量小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全省民营经济总量虽然增速更快、比重加速上升,但全省民营经济总量小、民营企业规模小的格局依然难以根本改变。2009年,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总数量只占全国的1.85%和2.62%,全省私营企业户数比江苏省南通市约少1200户,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比江苏省南通市约少564亿元;仅有萍乡钢铁实现销售收入、正邦集团总产值这二家销售总额或总产值超过百亿元的民营企业。与国内同行民营龙头企业相比:萍乡钢铁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202.29亿,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228.5亿,同比增长13.44%;2009年实现利税16.7亿元,其中实现利润8.31亿元。江苏沙钢集团2008年营业收入达1452.32亿元,增长25.74%;资产总额1023.33亿元,缴税总额64.5亿元,税后净利润85.21亿元,缴税总额和税后净利润合计149.74亿元,已入围世界500强企业。正邦集团2009年总产值刚突破100亿元,新希望集团2008年营业收入达446.97亿元。2008年,江西省仅有萍乡钢铁(第35位)、汇仁集团(第320位)2家企业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家,占比0.4%,在中部6省居末位;营业收入总额244.63亿元,占比0.6%,在中部6省居第5位,高于安徽省。中部首位湖北省有15家企业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家,占比3%;营业收入总额769.02亿元,占比1.87%。全国首位浙江省有185家企业入围全国民营企业500家,占比37%;营业收入总额12107.13亿元,占比29.46%。
二是层次低。江西省民营经济的产业层次普遍较低,房地产、传统产业、资源能源依赖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比重过高,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外向型产业比重过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任重道远但行动相对滞后。
三是创新少。民营科技型企业数量少,缺乏上规模的民营科技型龙头企业,缺乏具有自主研发能力、拥有自主创新关键技术的民营企业,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工艺中心数量少,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普遍较弱。
四是管理弱。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数量少,建立现代企业治理机制、采用现代管理方法、运用现代管理软件、注量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注重企业发展战略管理、注重宏观经济、注重政府政策、注重长远利益的企业数量少。
2、引导扶持欠力
一是障碍多。主要体现为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办事效能不够高,仍然存在蛮横执法、腐败执法问题,一些全省知名的民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都经常遇到有关部门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某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一些招投标项目中,人为设置政策障碍,把符合国家标准的物美价廉的本地产品拒之门外,既有悖于市场公平原则,更不利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再如,一些地方的工业园,迟迟未给入园企业办理土地证,损害了政府信誉,对企业抵押融资造成极大不便。政府明确调减的贷款评估费等中介服务收费并未执行到位。投资签约时政府承诺拆迁,可实践中并未完全履约;签约时政府承诺给厂房建设用地,可当生产设备采购齐全时,却拿不到地。
二是融资难。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程度有所减轻,但仍普遍反映融资困难,缺乏适合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产品,国有商业银行尚未放宽对企业以生产设备为抵押贷款的限制,造成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来源仍然较紧,现金流不足,一些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链随时都可能出现断裂。虽然各地陆续成立了担保公司,但由于资本金规模偏小等原因,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有不少担保公司甚至流于形式。为在激烈竞争中求得生存,有些中小民营企业不惜采取合同欺诈、虚假报表、价格陷阱等信用不良手段骗取银行或客户信任,而诚信不足又进一步导致融资环境恶化,企业融资困难,制约中小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3、实际负担沉重
一是税负重。前两年民营企业进入工业园时,当地政府承诺的减免或缓交的税种,时限未到,但有的县已开始征收。原来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的项目,企业可免税,并可凭收购凭证抵扣10%的增值税,但2009年1月开始,要先征17%的企业增值税,后返其中的70%。同时,存在税负不均的现象,如企业所得税本应按利润所得的25%征收,但有的地方按照销售收入的比例征收,且各个企业标准不尽相同,高者1.25%,低者0.5%,民营企业的意见较大。民营企业反映,国务院原本对所有涉农企业取消了农业税,但2008年以前某县税务部门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征收,实际上有征无返,违背了相关政策,2009年更是不管企业效益,每月还核定300元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加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二是收费多。如企业买一个压力容器表只要30元,但每季度强制检测一次就要收费70元,一年四次检检测需要280元。有的企业虽然停产了,检测费用却还在发生。抚州市临川区境内仍然保留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点5座,即孝桥镇(316国道)收费站、湖南镇(316国道)收费站,湖南镇(东临公路)收费站、上顿渡(抚八线)收费站、崇岗镇(抚八线)收费站。临川区是抚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城市规划建成区不到40平方公里,而主城区出入口的公路收费站多达5座,而且孝桥、湖南境内的2座收费站最远的不足6公里,最近的不足3公里,抚八线上的2座临川收费站相继也在3公里之内。可见,临川境内的公路收费站数量之多,密集度之高。其它设区市也存在主城区出入口设置众多公路收费站,不利于城市化进程和企业发展。
三是乱罚款。某市一些钢材经销企业反映,居民家用防盗网、园艺护栏等使用的钢材尚无国家标准,有关部门却以工业用材的国家标准抽查、送检,结果每抽必罚、每罚必中,企业不堪重负。某市一些开发商反映,政府已有文件规定对没有生产许可证的铝合金加工点可不用处罚,但有些部门仍然强调以上级部门文件为依据进行处罚,处罚幅度也相差较大,低的5万,高的达到20万。某电线电缆经营户,由于经营的电线的长度与国家标准有一些差距(厂家原因)和电阻达不到标准等原因,被有关部门要求罚款7.9万元,经过与该部门领导及有关科室协商,仍要罚款7万元,该经营户不堪重负,不得已关张大吉。有的工作党委政府一重视,相关部门就喊经费紧张,随之增多对企业的变相处罚和各种罚款。
4、现代商业文明建设滞后
现代商业文明是指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相配套的文明氛围,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滞后,另一方面由于研究型高等教育、科技研发和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滞后和财经类媒体传播面的狭小,致使江西省现代商业文明氛围比较贫乏,观念比较滞后,知识比较浅薄,高端人才缺乏,合作意识淡薄,难以抓住知识经济、生态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所潜藏的新机遇、新发展空间。
四、江西省民营经济发展趋势预测
江西省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自然增长率较高的历史时期,增长的主要原因和动力在于:
一是东南沿海地区多年来高速发展使生产要素成本迅速上升,土地、环境承载能力和可开发利用空间狭小,产业升级转型步伐加快,致使大量传统产业向内地转移,大量对土地、劳动力、能源、原材料依赖度较高的产业投资投向内地。江西省具有邻近珠三角、海峡西岸、长三角的独特地理区位优势,通车里程达2433公里的高速公路网及日益便利的铁路、航空运输网,丰富的土地、劳动力、电力能源、有色金属原材料资源都使江西省成为产业转移和新增投资的重要目标地域。
二是江西省城市化进程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继续增长,出口恢复增长,居民、农民工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导致消费需求增加和升级,汽车消费、家电下乡销售继续增长,政府民生社保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的新增投资都将拉动或推动经济增长。
三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江西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博会的举办将可能导致新增投资的增加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
在税收方面,考虑到2009年税收受开征再生资源增值税的政策性影响迅速增加将转为2010年平稳增长,地税将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税收增长率保持平稳。
结合2010年一季度主要经济数据,预测: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7%,占江西省GDP比重达55.5%,非公有制工业实现增加值增长29.5%,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增长38%,占江西省税收总额的比重达到62%,民间投资增长36%。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确定的发展目标中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上缴税金、就业人数和固定资产投资四个比重提高均可望超越。
五、推动江西省民营经济科学发展的对策建议
1、制定专项政策,实施专项战略。
应当充分认识到民营经济已经是江西省经济、社会中不可轻视、举足轻重、最具生机活力的一个巨大存在。凡是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举措,一定会不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不利于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不利于全省工作大局的开展和中心任务的完成,最终一定经不起经济建设实践的检验,要么废弃、要么修正补充。今后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主要来源于民间消费、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发展,民间消费、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是江西省实现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主要依靠力量。因此,在绝大多数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都必须考虑到是否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也都应当征求省工商联的意见和建议,并固化、制度化为政策思维、政策制定的导向和定势。由于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一统天下,经济政策、经济管理、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社会文化主要倾向于、服务于公有制经济的习惯势力很大、很牢固,应当安排资金、组织力量逐步着手制定并切实实施专门面向民营企业、民间投资的专项促进政策、专项发展战略、专项发展规划、专项扶持举措。要切实把吸引、鼓励、引导和扩大民间消费、民间投资,实施民营经济发展战略,鼓励、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主要着力点。
2、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策引导。
对民营经济进行管理、扶持和监督、执法的部门众多,往往各自为政、政出多门。应当进一步切实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的统一性、权威性、专业化、执行力,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重点抓,进一步明确细分和充实各有关部门分工与合作的职责,注重充分发挥党委统战部和工商联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党群部门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强政府对工商联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行政资源配置,有关各方应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坚持“放水养鱼”思维,拿出进一步改进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行效率和协作效率,强化政策落实和协调力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处于停业、亏损状态的企业,可采取权限范围内免、减、缓征税费的办法帮助企业生存和重新发展。
3、发展商会组织,健全服务体系。
做优做强做大民营企业,在产业分布形态上,主要是大力扶持和培育产业集群,产业集群的发展离不开行业商会的发展,行业商会在维护民营企业产业集群的正当权利、争取有利于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协调民营企业产业集群内企业间的关系、提供行业服务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和功能。江西省民营企业产业集群的发展之所以滞后,在体制环境方面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行业商会发展的滞后。工商联在组建、指导和管理民营企业行业商会方面经验丰富、方式灵活,应当大力支持工商联发挥政府管理民营企业的助手作用和总商会职能,着手制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充实工商联的工作职能和干部力量,支持工商联大力发展行业商会、建立健全商会服务网络,切实推进政府部门与商会脱钩,试点由工商联统一管理各类商会、行业商(协)会。要全面整合有关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资源、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源,切实建立、健全专门面向民营企业、民间投资的综合性、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工商联建立和完善现代商会服务体系。
4、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民间投资。
要进一步破除限制民间投资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完善促进民间投资、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设法冲破国有企业的行业垄断格局,降低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切实放宽民间投资、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范围,拓展民间投资的渠道,保护民间投资、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民间投资、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为宽松的大环境。要明确界定政府财政和国有投资的范围,改进政府财政和国有投资的方式,推进政府财政投资公开化和国有投资规范化,对于民间资本愿意进入的新投资项目,政府财政和国有投资要尽量开拓和让出投资空间,引导民营企业自愿申请投资资金,充分吸引和有效带动民间投资,提高政府财政和国有资金使用的效率、带动率和影响力。要利用特许经济、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带动民间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回收机制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
5、破解制约瓶颈,培育内生动力。
一要破解融资瓶颈。建议一是加强民营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健全中小民营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数据报表;二是积极有序地推进省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中小民营企业信用数据库,创新面向中小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产品,继续发展信用担保公司;三是进一步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参股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证券公司,鼓励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发起或参与兴办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社区银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典当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和信贷咨询、资信评估、财务审计、经营监管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争取政策允许以民间资本为主体创办小型金融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引导、支持民间融资合法化、公开化,鼓励支持工商联探索创办各类资金互助、资金互保、股权投资基金会(或公司)和牵头组织发行优秀民营企业集合债券,推动各大银行切实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融资的支持力度。
二要破解科技瓶颈。首先要培育科技创新的源头,大胆改革、下大力重点扶持南昌大学努力发展成为科技含量高、能够创造原始创新型科技知识的研究型大学,将南昌大学中缺乏科研优势的学科、专业调整重组到其它大学,重点扶持省内各理工科大学的优势科技学科、专业或项目,重点扶持引进科技创新型领军人才,重点扶持优势民营企业建立和壮大专业技术研发机构,引导推动产学研资合作发展。
三要破解管理瓶颈。大胆改革、下大力重点扶持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努力发展成为学术水平高、能够创造原始创新型财经知识的研究型大学,鼓励支持省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重点扶持财经媒体、媒体财经专栏提升质量、扩大受众面,重点扶持财经研究机构、管理咨询培训类企业的创建和发展。
四要破解市场瓶颈。一是政府采购对本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并确保一定的购买率。二是扩大内需、扶贫济困中,采取发放本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消费卷的方式。三是政府牵头和出资举办或组织本省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向本省参展民营企业提供展销会场地费资助,广泛宣传、大力推动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措施的落实。四是对本省中小型、科技型、环保型和服务业的民营企业结构性减免地税和地方行政性收费。五是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工商联协助,组织省内媒体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的宣传力度。